家事无小事,执行暖人心。近日,新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,执行干警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为核心,融情于法、柔性调解,让分离数月的孩子顺利重返父亲身边,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传递司法温情。
据悉,杨某与张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两子,后因生活琐事产生隔阂,最终走向分居。杨某诉至新乡县法院要求离婚,审理期间,在法官主持下,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解除婚姻关系,两个孩子由杨某直接抚养,张某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享有随时探视权,节假日可带走孩子共同生活两天。
然而,协议履行过程中,双方积怨未消,张某的探视权多次受阻。思子心切的张某一时冲动,召集娘家人将大儿子抱走,双方矛盾瞬间升级,争执至派出所。经派出所调解无果,孩子被迫中断学业,数月未归,杨某焦虑不已,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深知未成年人是家事纠纷中最大的受害者,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,采取温和灵活的调解策略,疏导双方对立情绪。干警一方面向双方阐明,孩子长期失学将严重影响学业,父母持续对立会给孩子身心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;另一方面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明确告知双方擅自抱走孩子、阻碍对方行使抚养权的行为已涉嫌违法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同时,执行干警结合同类案例,向双方释明离婚后正常探视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,并提出兼顾双方诉求的探视方案。最终,双方消除芥蒂、达成共识。协议达成当日,执行干警立即驱车20公里赶往孩子居住地点,顺利将孩子交给杨某。见到儿子平安归来,杨某紧紧握住干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。
此次案件的圆满执结,是新乡县法院践行温情执行理念的生动体现。下一步,该院将持续兼顾法律尺度与司法温度,用心化解家事矛盾,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护航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。(董澳阳) |